犍镜 | 闯红灯酿事故,逃逸终被惩,安全出行莫侥幸!
2025年11月18日,徐某某驾驶川LU***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由南往北方向行驶,11时53分,当车行驶至凤凰路北段路段50米(犍为县南亚宾馆外红绿灯十字交叉路口处)时,该车未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与同向行驶在前方左转弯从右往左横过人行横道由刘某某骑行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刘某某受伤及自行车损坏的此次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徐某某驾车逃逸。犍为公安交管大队民警于当日12时10分将徐某某查获。
当事人徐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和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徐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刘某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文明出行,是城市文明的基石,更是守护生命安全的防线。斑马线前的一脚刹车,是对生命的尊重;十字路口的耐心等待,是文明的体现;拥堵路段的有序礼让,是和谐的音符。让我们从每一次出行做起,用减速、观察、谦让的行动,汇聚成犍为文明的暖流,为这座城市增添温度与色彩,携手共筑安全、文明、宜居的犍为新画卷。
通讯员:周益楠
记者:黄廷芾,赵蔚莎
编辑:马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