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犍为新闻网
今天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综合新闻-正文

拘留、罚款、车解体……这回“老头乐”不乐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5日 点击数: 1239

不少市民误以为低速电动四轮代步车(俗称“老头乐”)属于便民代步车辆,无需驾照、不用上牌即可合法上路,存在极大交通安全认知盲区。为严厉整治非标车辆违法乱象,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近日,犍为公安交管大队查处乐山市首例非标“老头乐”上路行驶行政拘留案件,涉事驾驶人依法被拘留,违规涉案车辆已完成解体处置,以从严整治举措敲响安全警示警钟。

近期,驾驶人纪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登记备案、无合法上路资质的非标电动四轮车在国道213线通行。经调查,该车辆属于未纳入工信部机动车公告目录的非标“老头乐”,无法登记上牌、不能购买交强险,安全防护设施缺失,存在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犍为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认定:纪某某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按规定登记机动车上路行驶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纪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二日,合并罚款2100元。因其驾驶车辆为非标无牌四轮电动车,不具备合法上路条件,涉案车辆后续将统一依法解体报废。

常态化严管整治,筑牢安全防线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犍为公安交管大队持续对非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老头乐”开展常态化路面整治。聚焦城区主干道等重点路段,采取定点设卡+流动巡逻相结合方式,全天候开展稽查管控。

整治工作开展至今,辖区累计拖移暂扣违法非标“老头乐”78台,其中依法解体报废违规车辆19台,入户开展交通安全劝导2000余人次,向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签订安全告知书7万余份。大队坚持教育与处罚并举、整治与宣传同步的原则,常态化严查非标电动三四轮车突出违法乱象,持续压降涉非标车辆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全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通行环境。

 犍为交警温馨提示 

认清车辆属性:市面上绝大多数“老头乐”属于机动车,但不在工信部产品公告内,不能上牌、不能购买保险,禁止在公共道路行驶。商家“不用驾照、随便上路”均为虚假宣传。

明确法律后果:驾驶非标“老头乐”上路,按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处罚,可处以罚款、行政拘留;车辆无法补办手续的,依法解体报废。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拒赔,所有损失由驾驶人自行承担。

自觉抵制风险:请勿购买、驾驶、乘坐非标电动三、四轮“老头乐”。有代步需求请选择列入公告目录、手续齐全的合规机动车,考取对应驾驶证、依法登记上牌、购置保险后上路。

下一步,犍为公安交管大队将保持整治力度不松劲,持续加大非标电动三四轮车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守护辖区群众出行安全。


通讯员:周益楠

记者:黄廷芾

编辑:唐洪平

犍为新闻

更多>>

综合新闻

更多>>

魅力犍为

更多>>

24小时热点排行

新闻采集QQ群:296053423 邮箱 news@qwxww.cn
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南段336号。 邮编:614400 备案号:蜀ICP备14010140号 浏览本站请使用Chrome、Firefox等高速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
新闻爆料:0833-4250040 监督电话:0833-4250026
律师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未经过本站允许,请勿将本站内容传播或复制